市各中小学校:
为了进一步做好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加强市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心理健康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特把此次的骨干教师评选调整情况及相关补充说明通知如下,望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抓紧时间做好各项评选上报工作。
一、关于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心理健康学科教师骨干教师评选调整事宜。
1、根据市骨干教师申报条件及评选条件要求,这些学科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采取自荐和学校推荐相结合,此申报人数不占本校市骨干教师分配名额,这些学科实行差额评选,市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终评。按学科教师总数比例初中小学6%、高中10%,名额分配如下:
分配情况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计算机 | 心理健康 |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
市内 | 3 | 4 | 6 | 5 | 7 | 8 | 1 | 4 | 6 | 4 | 6 | 10 | 5 | ||
萝北 | 5 | 10 | 5 | 6 | 1 | ||||||||||
绥滨 | 5 | 10 | 5 | 6 | 1 | ||||||||||
2、这些学科的上报材料。按下发的市骨干教师评选材料要求统一上报到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统一时间进行终评审。
二、关于新上报省级教学能手及04年上报的省骨干教师。此部分教师参加此次市骨干教师评选,占市学校评选名额。
三、今年申报职称的教师,按已评上后,够评选骨干教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但职称评上生效,没评上按不够条件处理)。
四、今年申报职称评审的教师评审结束后,申报骨干教师的材料上报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
特此说明。
鹤岗市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
200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