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进修学院教职工十条禁令 - 鹤岗教师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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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学院教职工十条禁令

点击量:515 发布:2006-6-24 23:14 作者:鹤岗市教师进修学院 来源: 鹤岗市教师进修学院

    一、严禁下基层学校午间喝酒。
    二、严禁工作时间喝酒、打牌、下棋、进歌舞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业余时间酗酒滋事失态失德、从事赌博或色情等非法活动。
    三、严禁在教学、教研和从事其他工作时出口污言秽语。
    四、严禁借出题之便跑题、漏题、索要好处。
    五、严禁借工作之便以任何借口向学员、学生及其家长直接索要或暗示索要或接受礼金、礼品、宴请以及求办私事等。
    六、严禁擅自收费、征订资料、补课、办班,擅自更改学生作息时间,擅自接收或撵走学生。
    七、严禁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讽刺、挖苦、侮辱、耻笑、打击、排挤学员、学生。
    八、严禁工作时间着装不整,着奇装异服或着装过于薄、露、透。
    九、严禁在授课期间吸烟和使用通信工具。
    十、严禁在工作时间闲聊,严禁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散布流言蜚语、无端越级上访告状,严禁在学院内吵架、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团结,干扰稳定的大局。
    如违犯以上条款,根据情节轻重,除扣发当月奖金或减发乃至不发年终一次奖外,还要给以院内通报、大会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下岗、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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